在家裡呷飯, 真的比在餐廳要來得歐伊係(美味しい), 亞思乙(安い) & 他諾係(楽しい) 哦~

為什麼如此有感而發呢?
星期天, 我們兩個人喝了一瓶粉紅酒, 吃了四人份的餐前鹹點, 加上一坨義大利麵, 飯後的espresso和一公斤的櫻桃, 總預算不到40歐.

配粉紅酒的小鹹點  (水晶杯是GUC的麥克風叔叔賢伉儷送給我們的結婚禮物.)



在陽台上用餐

早餐吃的晚, 中餐和晚餐便順理成章一道解決.  這已經快變成我們星期天的壞習慣了.

在家裡呷飯, 不用顧慮服裝儀容整潔與否; 要上洗手間(自家用的比餐廳要令人放心吧), 要check e-mail(雖然不是大人物, 可是還是要裝忙碌.  嘻嘻), 都可以在一口又一口的當兒搞定.  
最重要的預算問題:  兩人消費, 呷尬霸嘟嘟, 加上一瓶粉紅酒, 40歐有找.  真格划算~  

(回想起在日本的日子, 隨便點個Lagrange, 或Saint-Julien的紅酒, 都要一萬二, 一萬六日幣.   現在在法國可是無業遊民, 不比當時在台灣在日本的電子新貴的身份, 不得不修正一下消費習慣.  嗚嗚..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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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aglaeche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6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