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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很重要.
在機場過immigration時, 要把外國人登錄證還給日本政府.
成田第二航站出發口
歸還外國人登錄證對我來説, 有兩個特別的意義:
1. 我不再有在甲片工作的資格. 今後來甲片玩, 將是單純的觀光客.
2. 歸還外國人登錄證後, 我才能開始執行claim 年金的動作. 兩年兩個月的歲月, 繳給日本政府不下300萬yen的稅(所得稅, 住民稅, 保險費...). 這坨錢裡, 只有大概二十萬不到的厚生年金可以claim回來.
二十萬不到, 可也是白花花的銀子呀. 我才不要白白送給日本政府咧! 所以, 當心裡掙扎要不要把漂亮的外國人登錄證繳回時, 理性告訴我, 如果不繳回, 我那十幾萬yen就拿不回來了. 況且, 在外國人登錄證上, chicken的日本政府根本不承認台灣, 而把所有台灣人的國籍都寫成: 中國, 然後另外加註台灣省台北市...等等.
這樣的居留證, 趕緊脫手也好.
(1994/05~1998/12在法國的那段日子, 我居留證上的國籍從來都和中國沒有關係. 光這點, 就不得不令人讚賞法國重視人權, 不畏強權的勇氣.)
成田第二航站內的<第五番大道> (新開張的免稅購物商店街)
載著我飛離甲片的飛機及機內飲食(強烈推薦國泰航空的商務艙. 年票含税不到兩萬七台幣. 國籍多元的空服員落落大方, 服務態度讚到無話可説.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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