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本預計出門的日子因為一件烏龍, 讓我整個旅程亂了方寸.
說來說去還是要怪法國行政效率不彰.  (千錯萬錯都不是我的錯, 呵~)  本人居留證七月四日到期, 我乖巧地在四月二十二號就去申請更新居留, 當天拿到效期三個月的遞件證明(récépissé).  等了四個多月還沒有通知我可以去拿更新後的居留證.  而我那個遞件證明早在七月二十一號到期.   也就是說, 其實七月底到八月多我是非法滯留!!  如果我離境法國, 那我的居留證不但領不到, 下一回要再進法國的話, 得把去年好不容易完成的流程重新再走一次.  挫到一個不行. 
於是八月二十八日的晚上, 我沒有登上飛機, 機票也就這麼泡湯了.  (便宜票, 很硬的, 啥都不能改.)  反而是拖著行李搭RER B線轉A線, 在深夜裡狼狽地回到家中. 
隔天一早跑去Sous-préfecture拿號碼牌, 排隊排了老半天, 去延長我那個七月二十一號就到期的遞件證明.  順便問一下居留證的審核進度.  窗口辦事人員說: 我這幾天有看到妳的件.  妳下禮拜一再來領領看吧. 

果然週一, 我繳了70歐的印花稅後, 領到新鮮的居留證.  有效期間是2008 07/05~2009 07/04.  在這段期間, 我可以自由出入歐盟國家.  歡呼~~

印花稅

有了居留證這個出入許可後, 我開始操煩機票.
上次那張泡湯後, 我心裡淌血淌了很久.  上網訂機票也不是隨訂隨有的.  早午晚照三餐看, 一直沒什麼進展.  只好加碼訂Business class (淌血的心被灑了鹽巴).   總算可以在九月三日搭上AF276飛往日本!!

在這中間其實還有一件事真是存心來攪局的. 

數學買了新歡iMAC.  在他嚐試把iMAC連上網路的同時, 把家裡的網路設定跳掉了.  家裡兩台桌上型, 三台NB沒有一台可以上網.  悲情吧~
於是那幾天完全沒辦法發mail, 上MSN.  要上網連絡事情時只得跑到麥當勞, 非常不方便.  可見現代人多麼依賴網路呀.

總而言之, 我順利搭上AF276, 晚上九點多起飛, 09/04的早上七點多抵達東京成田機場.  順利的和辣媽和蹺班貓在丸子家會合!



P.S. 令人又愛又恨的Carte de séjour=居留證 

對於居留證這件事, 身為外籍新娘的我對殺可雞政府的刁難移民政策有很多的不滿.  我們平民老百姓要五年後才可申請長期居留證跟法籍.  可是現任總統夫人(殺可雞第三任太太)Carla (義大利籍)一結婚後就拿法籍.  阿這分明是惠我方案嘛.  就像他兒子機車被偷牽, 殺可雞動用刑事偵察(也就是謀殺案)的規格來查出小偷的身份進而逮捕.  要是一般平民老百姓, 誰管你呀?  警察杯杯頂多在你備案時說: 我們會盡力的.  你自己就要知道沒望了, 然後摸摸鼻子自認倒楣. 
根據現在的規定, 我每年要更新居留, 拿著結婚證, 同居證明(確定兩人共同居住), 繳稅證明, .... 一拖拉庫, 去Préfecture排隊繳件.  這樣的流程要重複五年, 之後才可以試著申請十年居留.  可是要注意: 申請長期居留證或是法籍不代表他一定給你十年居留或是法籍哦. 
據說, 銀行裡錢多一點的話, 名下有不動產, 十年居留會比較容易被核可.  (這是在St. Germain des Prés 和瑪黑區有房子的新加坡同事的現身說法. 來法國第三年就被打電話問: 你要不要申請十年居留?)  勢利的政府呀~
最讓人垢病的還是審件的速度.  我四月底就去更新了哦!  完全照規定, 到期前兩個月去更新的.  我甚至還提早了十多天去遞件.   結果, 八月底還沒寄通知來!! 
很想罵, 可是再罵下去會沒完沒了.  有機會再來讉責這裡政策的荒謬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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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aglaeche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5) 人氣()